中国学生总觉得自己已经 “学” 了十多年英语,一想到这么多青春年华的逝去,就觉得自己特别可怜;转念一想,“可怜” 这个词是贬义,于是开始用 “悲壮” 形容自己。可事实上,真的学了那么多年吗?那么多年里真的学了吗?不问倒罢了,一旦正视这个问题,就知道过往许多年里的所谓 “学” 相当禁不住推敲。
其实大多数学生每天投入到英语学习的时间并没有多少。也许某段时间昏天暗地地突击,可是从未有过长期持续的努力 —— 如果有的话,哪怕很差的方法都会发生一定的甚至是很大的正面作用,早就不再为英语苦恼了。
许多年前,我在网上读到 Peter Norvig 的一篇文章,“Teach Yourself Programming in Ten Years”。这位作者认为人们去买那种诸如 “7 天自学 Java 语言” 之类名字的书是很无知的表现。他认为用十年时间学会程序设计非常值当。
再看另一种类型的领域。披头士乐团似乎是在1964的Ed Sullivan 剧场表演突然地火起来并成为第一乐队的。但其实他们从 1957 年开始,就在利物浦、汉堡等地的小型俱乐部表演。虽然他们很早就显现强大的吸引力,但他们决定性的成功作品 Sgt Pepper 也到1967年才发行。Samuel Johnson 则认为或许还不止十年才行,他说:任何领域的卓越成就都必须用一生的努力才能取得; 稍微低一点的代价都是换不到的。Chaucer 则感叹道: “生命如此短促,学习技艺却要这么地长”
这两段引用的是徐侑的译文
Peter Norvig 写这篇文章(2001)的几年后,2008 年 11 月,Malcolm Gladwell 出版了他那本畅销书《Outliers》,在这本书中 Malcolm Gladwell 把这 “十年” 换算成了更为精确的 “10000 小时” —— 想要出类拔萃,就要努力至少一万小时。让我们来算一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如果每天花在学英语的时间持续保持在三个小时,那么九年多一点点就能够积累 10000 小时的 “驾驶里程”;如果每天 4 个小时,则七年不到的时间就够了。如果每天 6 个小时,大约四年半就够了。
如果你自己正在为英语学习所苦恼,不妨扪心自问,自己在过去的许多年里,持续努力的时间究竟有多久呢?病根就在这里。另外,请格外注意 “持续” 两个字。突击一个月不到,然后半年无消息,则相当于前功尽弃,毫无累积。
最近几年,我的学生中有很多高中生在托福考试中获得极高的成绩 —— 很多都在 110 分以上。按照ETS的官方数据,110 分的百分比等级(Percentile Rank)是 96.8%,即,每次考试中大约只有 3.2%的人成绩在 110 分以上。以我的经验,在大学生中获得 110 分以上托福成绩的人数感觉上要比高中生少很多。某种程度上我只能用我自己的经验去审视这个现象。我问自己的问题是,为什么我教的东西是一样的,但高中生却能获得比大学生更高的成绩呢?
想来想去,最合理的解释也许是这个:高中生学习的时间更长。高中生还非常习惯上午上四节课,下午上四节课,晚上回家再做两个小时的作业。而反过来,大学生却不是如此,很多大学生一天要是学上两个半小时,就觉得自己已经很刻苦了!大学生可做的事情太多,要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要谈恋爱,要参加各种活动,等等等等 —— 他们太 “忙”,像李宗盛描述的那样 “忙忙忙,忙是为了自己的理想还是为了不让别人失望?” 某种意义上,高中生能够获得比大学生更高的托福考试成绩 —— 这个现象本身就在证明托福这种考试考的不是智商,当然也不是智慧(生活经验在这里没有任何用处)。最终,在这样的考试上,谁花费的时间越多,谁就可能具备更多的优势。
正如之前所说的那样,想要改变生活,就要改变观念。从现在开始,请牢牢记住,“速成绝不可能”。如若真的相信这个简单的道理,就不大可能懈怠,因为相信这个道理就等于相信 “一切都靠积累”,而笃信这种简单道理的人怎么可能偷懒,怎么可能懈怠?
而真正的关键又在于,用英语还真是几乎所有技能中最简单的 —— 因为它真的根本就不需要 10 年时间。实际情况是,只要坚持 6 个月,就肯定渐入佳境。这些年我教过的无数高中生向我清楚地证明了这点 —— 而后面的文字里,我还有进一步的说明。
大多数中国学生学不好英语的关键在于他们 “学得太久,用得太少。” 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英语只不过是一种工具,或者说复杂点,英语是一种技能。如果再严格点,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英语只能是一种工具,最多只能是一种技能。毕竟只有少数人会成为语言学家或者文学家(竟然使用第二语言)—— 因为很多人尽管梦想成为语言学家但最终大多无疾而终,就好像很多梦想成为画家的人最终会沦落为画匠一样。
人们常常假定所谓的技能都必须熟练到一定程度才可以安全应用。这个假定在很多情况下确实是正确的。比如,如果你想以医生为职业,那么你必须通过考试获得行医资格之后被允许救死扶伤;如果你想以律师为职业,那么你也必须通过考试获得律师资格之后才可以去匡扶正义。哪怕再简单一些的技能也可能如此,比如,你买了一辆车想将其作为代步工具,那么就必须通过考试获得驾照之后才被允许开车上路 —— 无证驾驶是违法的。
然而这个假定并不适用于英语(或者说,其他的第二语言)这项技能的习得以及应用。司机、医生、律师需要通过考试才能应用所需技能的重要原因在于这些技能的应用如若出现差错很有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伤害 —— 甚至可能是无可挽回的。但是, 英语这项技能的应用在大多数情况下很难对他人造成伤害。你英文发音再难听,听的人也不会因此晕死;你英文语法错误再多,读的人也不会因此疼痛;别人对你说英文你没听懂或者给你看英文你没读懂,若非极端情况,你也不会因此就从此真的无颜见人。
英语这项技能并不是一定要学好到一定程度才可以使用的。甚至,从一开始就可以,也应该直接使用。但我们并没有。对很多中国学生来讲,其实学了这么多年英语,倒也不是从来都没用过,只不过,用在一个比较荒谬、离语言的真正应用八杆子打不着的一样东西上 —— 考试。原本世上从来就不曾存在过任何一个真正 “公平、合理、准确” 的考试,所有的考试都有一定程度的荒谬成分存在。而国内的英语考试更是如此 —— 这事实几近于公理,谁都知道,乃至于无需进一步证明。
第二语言习得与母语习得有很大的不同。母语习得过程中,我们是先会 “听”,之后才会 “说”,听说都已经很熟练了才开始 “读”,而 “写” 是最后习得的。由于 “写” 本质上最需要思考能力(另外一个更加难以学会使用的东西),所以事实上,很多人(比例可能高得惊人)致死都没有真正学会 “写” ——他们顶多 “识字” 而已。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不仅这种自然的顺序被打乱了,对很多人来讲,听说读写哪一个都从来没有真正习得。
对第二语言来讲,大多数人会很自然地先会 “读”,再会 “听”,之后很难会 “说”。至于 “写”,母语的都没弄明白呢,第二语言就不用提了。但是,事实上, “读” 已经是语言作为一种工具最为重要的功能了(关于过分强调口语的重要性,嘲笑 “哑巴英语” 的做法究竟为什么多少有些荒谬,我会写另外一篇文章),在第二语言是,“识字” 本身已经足够,“能言善辩” 当然很好,不过也算 “锦上添花” —— 就算没有花,也已经相当锦绣了。我们常说,大量的机会本质上都来自于信息不对称 —— “你知道的我不知道,所以我只好付费给你换取信息。” 那么,如果用英文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的话,是不是已经格外划算了呢?(还记得之前说过的 “其实连哑巴英语都并不那么坏” 么?)
一不小心就把 “背单词” 当作英语学习的全部,这是中国学生学英语最常见的缪误。背单词并不等同于学英语,它原本只应该是英语学习的一小部分内容而已。在国内,几乎每个学生都买过若干本词汇书。我常常见到学生的书架上有高考词汇书、四级词汇书、六级词汇书、考研词汇书、TOEFL 词汇书、SAT 词汇书、GRE 词汇书 …… 有时候我禁不住问,“咦?你怎么就不买一本好词典呢?” 得到的回答竟然是 “哦,太贵了……” 很难弄明白这些学生究竟是怎么想的。
其实倒也不是猜不出来。当学生看不懂一篇英语文章之时,他所能体会到的最直接的尴尬来自于让他们无能为力的 “大量生词”。于是就自然而然地认为自己的最大问题在于 “没有足够的词汇量”,于是希望通过背一本词汇书迅速提高词汇量(请注意这再次出现的急于求成之心理)。可问题真的就如看起来的那样吗?
如果我们把每个单词比喻成一块的砖头,而把一篇文章比喻成一栋的房子的话,那么就很容易明白文章并不只由词汇构成 —— 除了砖头之外,还要有很多其他材料,最容易想到的起码还有钢筋和水泥。并不是你比别的人拥有更多的砖头就意味着说你肯定能够盖出比别人更大的房子;如果你只有砖头而没有钢筋水泥的话,你有的只不过是砖堆而已。实际上,我们都宁可砖头少一点,但一定要有足够的钢筋和水泥 —— 这样的话我们就能造出房子。哪怕因为砖头没那么多所以房子小了一点,但是,毕竟还有房子可住,比既不中看又不中用的砖堆好多了吧?我真的很喜欢这个类比,可以把事情讲得特别清楚:
An essay is written with words just as a house is built with bricks, but merely a collection of words cannot be called an essay any more than a pile of bricks can be called a house.
在分辨哪一种背单词方法最好(后文会有详细论述)之前,首先要明白仅仅背单词肯定是不够用的,甚至是全然没用的 —— 只有砖头没有钢筋水泥等材料还不如什么都没有,因为既盖不了房子又干着急。
其实,各种各样背单词的 “神技” 几乎都没有多大用处。最好的、最有效的是最朴素的方法:通过大量阅读积累词汇,通过频繁使用消化词汇 —— 这也是不二法门。
先请读者做一道 TOEFL 词汇题,然后再讲道理。
The second possible benefit of communal roots is that they act as "information centers." During the day, parties of birds will have spread out to forage over a very large area. When they return in the evening some will have fed well, but others may have found little to eat.
The word "forage" is closest in meaning to which of following?
(A) fly
(B) assemble
(C) feed
(D) rest
一个人的外语能力往往受限于自己的母语能力。第二语言学得再好,也很难比母语更好。即便是那些 “天生” 的多语使用者,在生活过程中必然会出现某一种语言使用得比其它语言更多的情况;于是,最终那个被使用得最多的语言将成为他们的 “主导语言”(The dominant language);而其后,这些人再去学习其它语言的时候,能够达到的程度基本上会受限于他们 “主导语言” 的水平。其实,更加准确地来说,之所以一个人能够使用的众多语言之中母语使用能力总是处于最高水平,本质上是因为母语被使用的机会最多,套用司机的术语就是,母语的 “驾龄” 最久。语言与任何其他技能一样,越用越熟,孰能生巧,巧则可夺天工。
甚至语言应用的各个方面(听、说、读、写)都是如此。我个人的经历来就是很好的例子。我是朝鲜族。小学二年级之前,我读的是全韩语授课的学校,那时候,尽管我能同时说汉语和韩语两种语言,但显然韩语的读与写要强过汉语的读与写,而听与说的能力在两种语言上很难看出太大差异。后来转学到全汉语授课的学校,没多久情况就逆转了过来,汉语的读写能力远远强过韩语的读写能力。原因很简单,用汉语读写的东西远远超过韩语读写。在全汉语授课的环境中不到两年的时间,由于长时间不说韩语,我甚至出现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韩语 “失语” 现象 —— 尽管依然能够听懂韩语,但就是说不出来(这种现象在双语使用地区往往非常普遍)。直到初中的时候全家随父母调动工作搬迁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之后,由于必须说韩语的场合多了起来,几个月之内开始慢慢恢复,直至可以像过去一样流利地说韩语。许多年后在新东方教书七年,由于工作的需要,几乎每天都在长时间大量阅读英文资料。三五年下来,可以明显感到的是英文阅读能力开始慢慢超过中文阅读能力,但是说与写的能力还是英文远不如中文,道理也很明显,就是各方面的使用量各不相同而已。在离开新东方之前的几年里,教授的是作文,每天讲啊讲的同时也在写啊写,英文写作能力渐渐超过中文写作能力。而最近几年,每天都在写博客,能够清楚地感觉到中文写作能力在不断提高(每天都在进步所带来的感觉往往并不是沾沾自喜而是暗暗自卑 —— 因为每天都在进步很可能说明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之前实在是太差了),再次超过英文写作能力。现在,我的英文阅读能力最好,中文听说写能力次之,韩文的听说读写相对最差 —— 最差的是韩文的写作能力,几乎二十多年没有用韩文写过东西了 …… 一个人语言使用能力的 “用进废退” 有多么明显,由我的个人经历可窥见一斑。
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 —— 大多数人最初只是单语使用者 —— 无论如何都是母语使用能力最强、母语使用频率最高(无论听、说、读、写哪一方面)。而当我们运用语言汲取知识,交流经验,沟通讨论的时候,连带着语言一起使用的还有很多其他能力,比如,观察能力、概括能力、转述能力、逻辑能力、语言组织能力、换位思考能力,甚至肢体语言的运用能力等等。这些能力会自然地与语言文字运用能力交织在一起完成其功用。当我们使用母语的时候,这些必须与之搭配使用的能力会自然而然地被调用,进而各自的运用技巧会在不断的实践中被打磨甚至升华。与此同时,这些能力的提高会反过来影响母语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的提高,它们之间相辅相成。
学习外语的时候,常常能观察到两个不同的人,即便智商大致相同,也好像花费了同样的时间精力却成效大不相同。最合理的解释就是两个人所拥有的上文提到的那些其它能力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而这些能力会限制语言能力的习得与发挥。
很多中国学生醉心于背单词(其实,背单词是英语学习过程中最为简单的一件事情 —— 尽管大多数人不这么认为),可是他们之中的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背单词感觉那么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他们的母语词汇量就不足够大。根据阅读量、以及主动阅读(active reading)经验积累的不同,每个人的词汇量,以及每个人能够熟练使用、明晰分辨的词汇量都各不相同,往往差异巨大。如此说来,相对于那些母语词汇量大(能够熟练使用、明晰分辨的词汇量同样也相对更大)的人来说,他们可能在阅读中见到更多他们在母语中就没用过甚至干脆没见过的词汇,所以他们相对会遇到更多 “几乎无法逾越的” 阅读障碍;而在背诵单词列表的时候,他们也相对面临更多的困难。
我在长期讲授 TOEFL 作文的过程中,最常观察到的现象是,很多学生写不出作文根本不是英文问题 —— 因为事实上,那些作文题目尽管貌似简单,但是实际上很可能就算让他们用中文写也不一定写得出来。更多的时候,他们不是不会写英文,而是干脆没什么东西可写,哪怕让他们用中文也一样没什么东西可写。老外的文章并不是因为辞藻华丽句式复杂才值得看(任何文化都一样 —— 包括中文世界 —— 讨厌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的文风),而是因为好的文章简洁、有效、朴素、具体、生动(想想看,在中文世界里,这样的文风不也是被认为最佳的么?至少孙犁先生就这么认为。)平日里写中文文章就是空话连篇的人,如何教会他用英文写出 “using clearly appropriate examples or details to demonstrate his ideas”(使用清楚恰当的例子或者细节论证他的观点)的文章呢?(这一条几乎是所有留学考试——TOEFL、GRE、SAT、IELTS……——中的作文部分的最重要评分标准之一)
这甚至不是中文问题,而是思考习惯问题。我常常调侃很多学生写文章,“for example” 的时候只能 “for 一个 zample”(“for example” 的谐音),甚至很多时候连一个都没有 —— 这是平日里没有带着问题观察记录的习惯造成的,与语言(无论是中文还是英文)甚至没有任何关系。
大多数人没有写作的习惯。于是,很多人根本就没有斟词酌句的经验。但是,很容易想象,一位在使用母语时经常斟词酌句的人,对各类同近义词之间的微妙差异就相对那些没有经验的人可能更加敏感。所以,这些人在学习外语的时候,同样可能会自然而然地更多关注各类同近义词之间的微妙差异,并且可以更加轻松地掌握。
同样的道理,没有大量朗读经验的人(很多人即便用母语也很少朗读),往往对语言的韵律并无恰当的敏感。很难想象他们在学习外语的时候却可以做到突然开始格外关注文字的韵律。而那些对母语的文字韵律就很敏感的人,在学习外语的时候,相对更有机会习得更加地道更加自然更加韵律感十足的语言文字用法。
大多数人事实上缺乏足够的转述能力(新 TOEFL 考试中很重视这种能力的测评),于是,我们身边只有少数人能做到读过一本书或者看过一个电影之后有声有色地讲述给他人,进而勾起他人一睹为快的欲望。我猜,差不多也只有这少数的人如果花费时间精力习得外语的话,最终同样也可以做到用英语做同样的事情达到同样的效果。
阅读母语的时候不注重上下文联系的人,阅读外语的时候往往更无暇顾及上下文联系(因为有很多生词需要处理,很多不熟悉的语法结构要解析),乃至于更经常 “阅读但不理解”。
刚才那道词汇题的考点是 “forage”,市面上的词汇书里这个单词取的往往是字典里的第一个意思,“名词,草料、干草”。可是,这道题下的四个选项却都是动词,于是 “forage” 在文章中的词性就只能是动词。那它是什么意思呢?(很多人就是这样被 “词汇书” 给害惨了。)背过这个单词的人也许会颤颤巍巍地猜想 “草料” 被名词动用,那就应该是 “feed” 的意思。恭喜你!做对了!
可是这样能够做对这道题目的人究竟有多少呢?看看数字就知道了。最终做对这道题目的人只有 35%。把那些靠乱猜做对的人数去掉的话,就相当于仅有 26.25% (=35% X 75%)的人凭实力做对。可实际上,“forage” 并不是什么所谓的 “高难词汇”,大学英语四级词汇大纲中就有这个单词,在每一本四级词汇书的 “F” 列表里都有这个单词。换言之,TOEFL 考生里背过这个单词的人应该远远超过 26.25%这个比例才对。
然而,就算不认识 “forage” 这个单词,能不能作对这道题呢?让我们看看上下文。前面那句句话说,“白天的时候,鸟们出去干了件事(至于干什么了,暂时不知道)”(During the day, parties of birds will have spread out to forage over a very large area. ),后面那句话说 “晚上它们回来的时候,其中的一些就吃饱了。”(When they return in the evening some will have fed well)现在,请听题 —— “它们干什么去了?” 这还用认识那个单词么?连脑筋急转弯都算不上,答案是 “吃” 去了么!大多数考生(至少七成以上)完全无法想象出题者有多么地体贴:出题者担心考生认不出 “fed” 是 “feed” 的不规则过去分词,还特意在后面再补上一个句子 —— “而另外的一些鸟几乎没吃着什么”(but others may have found little to eat.),用来说明 “fed” 其实就是 “eat”!于是,题目要求考生在四个选项中找一个 “fed” 和 “eat” 的同义词,那就是 “C” 选项,“feed” ——有什么理由做错这道题呢?奇怪。
讲解过后,读者就可以明白这道题竟然有七成以上的人做错有多么荒唐了吧?可是统计数据告诉我们这就是冷冰冰的事实 —— 七成以上的人完全不具备上下文联系能力。
七成以上。如果你觉得这个比例很惊人的话,相信我,1) 你并不孤独;2) 你又错了。让我们来审视一下我们自己在母语世界里的表现罢。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友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论语》(学而第一)
这三句话应该如何理解呢?目前中学课本里的解释,基本上沿袭宋代学者朱熹(1130—1202)先生的解释,这三句话的译文大约是:
孔子说:“学了又时常温习和练习,不是很愉快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来,不是很令人高兴的吗?人家不了解我,我也不怨恨、恼怒,不也是一个有德的君子吗?”
钱穆先生(1895—1990)在他的《论语新解》中对这几句话的解释其实依然沿袭朱熹,并没有什么新意,只不过是 “新译” 而已。
先生说:“学能时时反复习之,我心不很觉欣畅吗?有许多朋友从远而来,我心不很感快乐吗?别人不知道我,我心不存些微怫郁不欢之意,不正是一位修养有成德的君子吗?”
两千多年的时间里(直到今天也一样),这种解释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南怀瑾先生(1918 年—)在他的《论语别裁》里提出了异议(也许他并不是第一个)。关于南怀瑾先生的具体解释(南怀瑾先生对这三句话的解释超过三千字),细节上我个人也有不同意的地方。比如,我不认为 “友朋” 中的 “友” 字是用来表示 “有” 字的借用字。“友朋” 就是一个词,表示 “志同道合的人” 或者是能够在某一件事上 “能与你做到心领神会的人”。然而,对一段写于两千多年前的话又怎么可能每个人都理解得全都一样呢?
可是关键在于南怀瑾先生认为这三句话不应该是各自孤立的,而应该是相互关联的;而之前的朱熹先生与钱穆先生全然不顾这三句话之间的联系,任凭这三句话被理解的七零八落。仅从这一点上来看,南怀瑾先生要比朱熹先生和钱穆先生拥有更好的阅读理解能力。理解文字的关键在于探寻文字之间的联系,文字互不关联就很难存在任何真正的意义。所以,我认为南怀瑾先生的解释要比朱熹或者钱穆的都要好。
不得不承认,能够做到像南怀瑾先生那样阅读并理解文字的人确实不多。但,某种意义上这是原本不应该的事情。阅读的时候要联系上下文,这不应该是很自然的么?当然应该。这是很难的事情么?当然不是。那为什么很少有人做到?估计只不过是因为大多数人最初的时候没有养成好习惯而已。纠正难不难呢?以我的经验来看,很简单 —— 甚至与智商无关。
我们的思考能力受到自身经历的局限,与此同时,我们未来的经历某种意义上取决于我们今天的思考能力。于是,我们往往一不小心就掉到死循环之中。不夸张地讲,绝大多数人的所谓 “悲惨命运” 其实就是这么造成的。举例来说,在一个恶劣的生活环境中成长的人更可能因其灰暗坎坷的经历而养成消极的人生观,信奉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之类” 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信条,从不相信任何人,做事从来都是不择手段;而他的这种人生观又会进而影响他生活中的每一个决定,最终注定遭遇更加暗淡的结局。追求速成的人某种意义上也是这样的。过去的生活经历从未让他有机会体会积累的好处。所以他们根本就没有积累的动力和愿望,在他们看来 “速成”、 “捷径” 才是正途。而正因为他们的这种想法,他们的结果往往是到头来才觉一场空。可是时间已经流逝,能够用来达成愿望的时间更少了,于是就更希望能够找到捷径,能够速成了。
同样的道理,我们的外语学习能力受到我们母语学习经历的局限。把母语修炼得更好,外语才可能学得好用得棒。所以,我常常建议我的学生,每天都要留出一定的时间(比如一两个小时)阅读好的中文文章。像那些中文系的学生一样,常常要从文章中挑出一两个精彩的句子,揣摩作者的立意、用意、选词技巧,甚至韵律的把握,而后反复诵读。潜移默化地提高自己的母语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某种意义上,一个人的思考能力,很大程度上受他语言文字理解能力、应用能力的局限。甚至有学者曾经断言,一个人少年时期的阅读习惯将伴随他的一生 —— 其实这种看法并不极端,某种意义上,我们每天都能看到很多人现在的生活在他很小的时候早就注定了,只不过他们自己并不自知而已。所以,适当提高一下自己的阅读难度是有必要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读《读书》杂志就比读《读者》杂志更加划算,而哪怕读读《读者》杂志都比只看言情武侠小说或者《知音》之类的杂志不知道要强出多少倍。当然,以上的看法只针对在意自己思考能力的人有意义。很多只在意当前阅读快感而不在意自己未来收益的人(这也许也是一种生活策略)就可以忽略以上的建议,自行其是就好。
李敖先生成年之后从未离开过台湾,即便他口语发音很差,但他用英文写的文章却漂亮得很。林语堂先生的英文文章远比中文文章更加深邃优雅。钱钟书先生的英文可以让很多牛津剑桥的教授自卑。某种意义上,我认为这些高人很可能并非拥有超人的智商才能做到如此令人惊叹。更可能是因为他们本身母语就用得过人若干等。他们自己就是语言大师,于是对语言文字的方方面面都有过人的感受、认知、敏感和心得。于是,他们哪怕花费与常人相同的时间精力去琢磨外语,也必然使常人望而兴叹、仰之弥高。更何况,这些人习得母语的时候就相对于常人花费了更多的时间精力,拥有更多的经验技巧,于是,他们在习得外语的时候,所需要耗费的时间精力自然而然就比常人更少(但他们过往的习惯会使得他们又自然而然地投入相对常人更多的时间与精力);与此同时,他们通过运用(在母语习得中)已获得的经验技巧还会使那些经验技巧更加高超,于是他们的外语水平自然会使常人只能远远地望其项背而终生不得。
人们特别容易高估自己,绝大多数成年人对自己的母语水平过度自信。他们以为自己的母语水平很高,却忘了另外一个事实:很可能他们的母语水平仅仅处在对母语使用者来说只不过是够格的级别上。只不过,大多数成年人从学校毕业之后(按照我们的教育体系教学内容设置来看,更可能是高中毕业之后)不再被强制参加各种语文考试,不再有机会因考试成绩差而自卑,于是自然而然地认为自己的语文水准已经 “相当高” —— “总比中学生强吧?” 他们这样想,可事实上还真的不见得。多少本科毕业生(甚至包括相当部分的研究生、博士)走入社会之后,竟然写不出一份像样的租房合同,或者竟然不能够完全读懂自己所签写的雇佣协议。很多人听人讲话、读人文章之后常常断章取义,其实并非出自故意,只不过是文字理解水平太差乃至于经常 “听不到”、“看不到” 一些重要内容而已。不妨想像一下,绝大多数人(这个比例绝对会超过 99%)无论多么认真地写一篇文稿,无论自己反复修改过多少次,能够正式出版之前,拿到编辑手里之后 “一字都不需改动” 的可能性几乎是零 —— 更可能的存在着一些有意无意的错别字、或隐蔽或明显的语法错误、自以为是的表达等等,往往需要另外一个人反复推敲才行。很多人忽视母语的修炼,像鸵鸟遇到危险时只顾着把头埋起来一样一头扎到英语学习中去,其实不见得是有意而为之,更深层次的原因很可能仅仅是对自己母语水平的错误估计。
这么看来,语言学习要比健身难多了。大多数人只要能做到坚持三年,每周至少三天去健身房锻炼两个小时,就可以塑造出魔鬼身材,男人雄壮,女人窈窕。当然,这只有万分之一的人做到(补充数据根据)。然而,语言的学习却需要很多知识技能的支撑,而这些知识技能也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获得、去打磨。这些其他知识技能的积累反过来又会促进语言的习得、促进语言应用能力的提高,它们之间相辅相成。可见语言学习有多难 —— 也就是说,不明就里想要速成只不过是幼稚造就的幻想而已。
有一次我到天津遇到一位出租车司机。他知道我是英语老师之后,说道,“现在是不是英语老师赚得很多啊?” 我说 “真的一般般……” 我没有撒谎,在这个国度靠教书是赚不了大钱的,只不过,赚的钱比较干净而已。他接着说,“你看我们开车的,唉,可怜着呢 …… 没办法呀,上学的时候不懂事儿 …… 哎,你说,从现在开始,我就让我儿子学英语,别的都不学了,只学英语,那是不是肯定学得比别人好啊?” 这位司机显然不是开玩笑,我也想很认真地回答他,可是我知道我很难短时间内给他讲清楚,只好说,“应该是吧……” 我知道他要是真的让儿子那么做的话,其一,他儿子就算竟然真的听话也根本做不到;其二,就算真的做到了也不会有好的结果;而我知道我这种敷衍不会害到任何人,因为其三,他儿子根本就不会听他的 —— 谁会愿意做那么无聊的事情呢?
所以,某种意义上我总是觉得如若某个人能把外语学得很好的话,那么这更归功于他的小学语文老师多于他后来所有的英语老师。(当然,更多人的母语语文老师其实是自己 —— 因为实在没遇到过好老师……)
这真是异常吊诡的事情:任何一种体制下的教育制度都在 “写作” 方面无能为力 —— 语文教育是如此地苍白无力,乃至于各个国家的教育者都沮丧地发现年轻一代至少有半数在接受所谓的 “高等教育” 之后竟然连基本的 “阅读能力” 都不具备。这是个 “十分钟教程” —— 让我们重修一下语文。人人都会写字,人人都有话可说,人人都应该能够写好文章;在这个文字发表空前容易的年代,文字更有力量。
最好换个角度重新认识词汇。名词是干什么的?名词是用来记录你所能够感知的事物 —— 管它是抽象的还是具体的。形容词是干什么的?你用形容词来记录你对你能够感知的那个事物的感知。动词呢?动词用来记录你能够感知的那个事物所发出的动作。那么最后,副词呢?副词修饰动词的时候,是用来记录你对你能够感知的那个事物所发出之动作的感知;副词用来修饰形容词的时候,是用来记录你对你能够感知的那个事物的感知的感知。(这一分钟的内容看起来比较拗口,只要能做到对这些文字断句准确,理解无误,那么仅在一分钟之后就已经脱胎换骨 —— 你对文字的感知已经大不相同。
你不一定要成为语法学家,但你起码要知道基本规则。这就好像投资股市不一定非要先成为林奇或者巴菲特,享受电影不一定要先成为徐克或者斯皮尔伯格;但起码要学习最基本的游戏规则。中文也好英文也罢,语法书一本就够。了解基本规则之后,就开始动手写字,把语法书当作地图,需要什么就去查什么,查多了就全记住了 —— 就好像一个地方去了好几次之后就再也用不着查地图了一样。千万不要相信那些鬼话,说什么 “不用学语法” —— 人家发疯是人家的事儿,你情愿当傻子相信疯子,那是你的问题。
逻辑应该是所有生物中人类所特有的得之不易的工具。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是最基础的东西。但是,生活中运用逻辑时所要面对的是 “不确定性”、“复杂性”。必然成立的三段论 —— 比如,大前提:人都要死的;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结论:苏格拉底必然会死的 —— 往往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生活中要处理的更可能是这样的情形:大前提:政客通常都不可靠;小前提:奥巴马当然是政客;结论是不确定的、分析是复杂的:奥巴马到底有多可靠?追求逻辑上的准确所有的挑战基本上都来自于一个人是否勇于面对 “不确定性” 与 “复杂性”。
常见的文章起码可以如此二分:文艺类文章与说理类文章。这两类文章很不相同。基本上,文艺类的文章可能更注重修辞、更考究措辞、更华丽更天马行空。然而,说理类文章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人看懂,传递信息,积累知识,交流经验;因此说理类文章的文字最好 “简洁、朴素、有效、准确、具体”。当然,这不是铁律,如果有能力用华丽的文字说清楚道理也不是不行;反过来,用朴素的语言叙述动人的故事也未尝不可。但是所有希望自己的思考结果能够有效表达的人都最好牢记这十个字的标准 —— 仅仅十个字而已,却已经足够。
修辞的力量不言而喻。所有的修辞之中也许只有 “类比” 是不可或缺的。类比的本质是 “为了说清楚大家不熟悉的 X,先去找一个 1) 大家都熟悉的 2) 与 X(至少某一方面)最相似最接近的 A,最终做到 X 对大家来说不言而明”。小学老师说 “地球的构造就跟鸡蛋的构造差不多”;中学老师说 “原子内部的构造与太阳系的构造如出一辙”;对那些拿一两个 “反例” 试图反对某一观点的人我们说 “随便哪一只破烂钟表都能一天对两次呢”…… 这些都是类比,类比的力量就在于此:它是我们作为人类从无知跨越到有知必须的桥梁。其它的修辞手段,有空就学,没空就算 —— 大不了更朴素一点没有什么不好。
字、词、句、语法、风格、修辞等等,都是表达手段。没有米,无论是谁再巧做不出饭吃。“求知” 这个词的意味实在是太过理想化,还不如用比较朴素的另外一个说法 “做功课”。做好任何事情,都要提前做好功课。写小说也好、写教程也罢,都需要做功课;功课做得多了,知道的就多了,能够用来思考的也多了,这些东西多到一定程度,写出来的东西必然厚重、有质感。肤浅的文字之所以肤浅,一句话:作者没做功课。知识改变命运,只因为一个人获得新的知识之后,他的整个世界都会因此发生变化。相信我,功课无止境。
有效表达只是最基本的层次,有效沟通才是真正的目标。从多个角度出发思考已非易事,从反对自己观点之人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难上加难。但如若做不到这一点,就无法做一个好的听众、好的读者。输出取决于输入,是不变的真理;不吃草的话牛是挤不出奶的。沟通不仅仅是为了说服,更多是为了获取反馈。沟通的技巧最重要的只有一个:不要认为自己与自己的观点是一回事儿。做到这点,就很容易看到种种反馈之中的宝贵之处。对做不到这点的人来说,逆耳的不仅仅是忠言,甚至就没有听着顺耳看着顺眼的东西 —— 可怜、可悲。
经验需要积累,而积累只能通过实践。所谓 “下笔如有神” 一看就是不会写文章的人才可能相信的痴心妄想。好的文章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好的文章从来都是改出来的。所谓的 “灵感” 也更可能在实践中闪现,而不大可能凭空而出。作者写字就好像司机开车一样。司机要积累到一定的驾驶里程,才可能遇到所有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于是终究有一天经验足够到有可能回避一切危险。作者也一样,写字多到一定程度才可能知道文字的种种属性 —— 不大可能通过某一本写作教程就理解所有文字的属性。不仅要多写,还要为了写好而做更多的功课,这是良性循环的起点。
技巧这东西要等到明白究竟可以在哪里用得上的时候才容易学会。当前这篇 “十分钟教程” 里所提到的十个方面之中,个个都需要技巧。通过一定的实践,无论是谁也都会自然而然地掌握一些技巧。但有一个方面的技巧是应该最先打磨的 —— 获得知识的技巧:从观察到聆听,从阅读到反刍,从读书到笔记,从使用图书馆到使用搜索引擎,一切获得知识的手段需要技巧,并且还需要不停地打磨这些基本技巧。其次是逻辑思考的技巧,再次之是沟通的技巧。这三项是应该排在其他技巧之前,因为打磨任何一项技巧都需要时间,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只能划分轻重而为之。
没有人从一开始就能做到完美。正如一篇好文章是要反复修改才能成为好文章一样,一个作者也要反复修正自己才能成为好作者。几乎一切都需要修正,并且需要反复修正 —— 只要时间允许。前一分钟说每一项技巧都需要打磨,这一分钟要说的是连技巧都要反复修正。甚至,还有些时候要把一切都完全推翻从头再来,这需要的不仅是勇气,还需要耐心与智慧。让自己的心智保持开放,知易行难的原因在于其中蕴含着痛苦 —— 打破牙齿和血吞(曾国藩语)的痛苦。
“看电影学英语” 曾经是我颇为不屑的一种方式。一直以来我有个小小的偏见:一切花哨的东西都是不可取的。事实上,到今天我也不觉得 “看电影学英语” 是什么捷径。然而,学生中也好,读者中也罢,好像有很多人真的想通过 “看电影学英语” —— 他们的根据无非是 “要有兴趣才行” —— 其实兴趣根本没那么重要。
二零零八年,我在银川的唐中讲座,会后与一小女生闲聊,她提起自己有些科目成绩不错,因为感兴趣,而另外一些科目不理想,因为她不感兴趣。我想了想,告诉她,“能把感兴趣的事情学会并做好,这谁不会呢?真牛的是 ‘尽管没兴趣,但只要该学就能学会,而后也能用好’……”。时过境迁,那女生也应该高考过了吧?不知道她当时是否真的听懂了呢?
然而,作为老师,其实有很多的时候并不该太过在意学生的出发点是否正确恰当,无论基于什么原因,想学本身就已经相当难能可贵。所以,废话少说,无论如何都应该给那些想 “看电影学英语” 学生提一些有效的建议。
下载到自己想看的、喜欢看的之后,首先去 Google 搜索英文字幕。搜索关键字大抵上用这样的格式即可:
“电影名 发行年份 English subtitle”
比如,想找的是 “12 怒汉” 的英文字幕,那么就要搜索
12 Angry Men 1957 English subtitle
只要不是太新、太冷僻的电影,大多都能很容易用 Google 找到英文字幕。
字幕有很多种格式,建议只下载 “srt” 格式的英文字幕,因为这种格式的字幕可以直接用记事本程序打开(这种文件本身就是文本文件)。
用记事本打开字幕文件之后,“Ctrl+A”(全选),在 “Ctrl+C”(拷贝),把字幕内容拷贝到 Word 文档中去,而后,精读。
把不认识的词全部查过 —— 也要注意识别词组 —— 而后制作一个属于你自己的词表。(参考之前的 “如何把 MS Word 打造成学习利器”)。
然后再开始看电影。先尝试一下完全不用字幕行不行;如果吃力的话,才把英文字幕打开。注意:绝对不要看中文字幕,看不懂英文就去查词典。
而后再找时间把之前制作过的词表复习两三遍,抽空再看一遍电影。
讲到这里,一定会有读者说,“那岂不是太罗嗦?一点乐趣都没有了……” 相信我,我肯定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抱怨(怕麻烦的人啥都做不好)。但是,这种抱怨是短视的 —— 无论是谁,都不用这样罗嗦一辈子。三五部电影之后,就会发现自己提高神速,大多数影片都可以理解个八九不离十了。
总体来说,靠看电影提高英语的程度相当有限。电影也好电视剧也罢,毕竟更多是靠画面讲故事的,大多数电影动作比对话多。喜欢看动作片、枪战片的同学更是如此,更多听到的不过是 “Drop it!” 或者是 “Go! Go! Go!!!” 之类的 “片语” 而已。即便是文艺片中的对话,所用的词藻也相当局限 —— 无论如何都不如 “海量阅读” 来得直接来得有效。
剧集与剧集的差异也非常大,像 24、Lost、The Sopranos 之类的剧集,基本上是 2000 词汇已经足够,一些历史剧所需要的词汇量就要稍微大一些,比如 Rome、John Adams 等等。另外一些剧集看起来好像难度很高,其实不然。典型的就是 House M.D.。刚看的时候会觉得充斥着大量医学名词,可一两集之后就明白一共就那么一百来个词,比如 MRI,spasm 什么的,到最后,就算医学相关内容听不懂也无所谓,因为剧情精彩的部分都跟医学无关。还有一些充满了俚语的剧集,比如 Dead Woods,对初学者意义并不大,那样的俚语就算学来,几乎没有什么用武之地的。The West Wing 是将一帮精英如何运营美国白宫的,所以,其中的台词质量词藻华丽,句式精彩,逻辑精巧,难度颇高。私下推荐给一些学生看过,结果发现只有极少数学生感兴趣,大多数人其实只不过是 “图个乐” 而已,至于 “学习” 么,只不过是 “图乐” 的借口而已。
这本书的初稿与 2010 年的 4 月份就已经完成。到 2011 年年初重新定稿期间,已经在网络上大面积传播。很多读者问:“这本书是面对哪个群体的?” 甚至此书的编辑们也问类似的问题:“这样大段的英文放在那里也没有翻译,适合初学者么?”
我只好把已经说过的话拿出来重新说一遍:我希望所有的人再也不要把自己当作初学者。掌握一门外语没什么了不起的,无非是花点功夫罢了。
在外语习得这件事情上,可以肯定,基本上所有的玻璃顶都是自己设置的。认为自己是 “初学者” 的害处在于,一旦如此认定,接下来的一切无能都是理所应当的:“我是初学者,听不懂才是正常的……”、“我是初学者,读不懂不奇怪……”、“我是初学者,肯定说不好……” 这些想法是那么地自然,那么地合理,乃至于不知不觉之间,就被这种想法所牵制,结果就是:一辈子都是初学者。之前在第三章里提到很多人以为要 “循序渐进” 所以坚持听 VOA SE 节目的结果却是产生了依赖,心甘情愿地停留在 “只能听懂 VOA” 的境界。
别再把自己扮成 “初学者” 了,那不应该是你。 初中英语课本学完之后,你就已经是 “英语使用者” 了,你早就可以像母语使用者一样,边用边学,边学边用,用到享受还接着用……
遇到读不懂的怎么办?
—— 查词典呗!
查了,可是没查到怎么办?
—— 换本词典再查呗!
查了好几个词典都没查到怎么办?
—— Google呗! 你把看不懂的那句英文前后加上引号输入Google的对话框,然后再补上一句中文“什么意思啊?”而后按回车键……如果你正在阅读的是流行的文本,那么相信我,一定早就有人在你之前没看懂过,而他们中的一些人肯定在网上问过,而这些问题往往早就被回答过……(Google能回答各种“奇怪”的问题,比如,“John”为什么被翻译成“约翰”?)
如果你不会使用 Google,那就在 Google 的对话框里输入 “如何使用 Google” 而后回车,看看搜索结果……
这不是什么需要 “拿出勇气” 才能做的事情,这只不过是应该做的事情而已。
最近两三年里,国内的英语使用者的水平正在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尽管比例上依然是少数,但已经有相当多数量的人改变了观念,走上了另外一条路。2010 年年底,我去深圳中学讲座,了解到很多高一高二的学生,一年读 50 本以上的英文书。这样的数量当然会令很多人跌破眼镜。可实际上,这只不过是正常人正常地使用语言的量级而已。想想吧,当年你读高中的时候,不也是一下午读完一本小说么?一年读 50 本书,只不过是一周一本的速度而已,实际上并不夸张。这样大量阅读的孩子,在没有参加任何培训班的情况下,去考 TOEFL,随随便便就是 110 分以上,去考 SAT,2300 分以下基本上不太可能。这就是国内正在发生的事情。据我所知,现在国内很多著名中学孩子都是这样的,比如,南京外国语学校、长沙雅礼中学、东北育才中学、北京四中、太原五中 …… 而那些脑子早就被限制住了的家伙们呢?我所知道的国内绝大多数英语专业的大学生一年读英文书的数量不会超过 10 本。这就是差别,这就是观念差异造成的结果。
别再拿 “初学者”、“爱好者” 什么的骗自己了!
上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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